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隐患。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应急响应
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后期处置
事故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原因教训,完善改进措施。同时做好善后工作,包括赔偿安抚、恢复生产秩序等方面。
六、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保障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配备必要装备设施;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强化技术支持,确保信息畅通准确。
八、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另行制定发布。今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修订时,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以上就是我市针对食品安全事故所制定的基本应急预案框架,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