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信访工作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信访工作的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访事项能够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第一条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信访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 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来访者都应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偏袒行为。
3. 及时高效: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受理并尽快处理,避免拖延造成不良影响。
4. 保密原则: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其他敏感信息的内容,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保密。
第二条 来访接待程序
1. 登记备案:所有来访人员均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等基本信息。
2. 初步审查:工作人员应对来访者的诉求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并告知相应结果。
3. 转办交办: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按照程序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则由专人负责跟进处理。
第三条 办理流程
1. 调查核实:针对具体信访事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 研究讨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领导审批。
3. 答复反馈:将最终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信访人,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第四条 监督与考核机制
1. 内部监督: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外部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依据之一。
3. 奖惩分明: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等情况则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条 注意事项
1. 在整个信访过程中,务必保持耐心细致的态度,倾听群众声音,理解群众情绪;
2. 遇到复杂棘手的问题时,可邀请法律专家参与论证,提供专业建议;
3. 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的良好局面。
以上就是关于机关单位信访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请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注意,上述内容为虚构示例,并非实际存在的官方文件,请勿将其作为正式依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