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校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校内分工负责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及个人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关于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校内分工负责机制,促进师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素养提升,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
二、组织架构
1.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2. 具体执行部门:
-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中相关课程安排及教师培训;
- 学生处:组织各类语言实践活动,如演讲比赛、朗诵会等;
- 团委:策划并实施学生社团活动,鼓励使用标准普通话交流;
- 各班级班主任:监督本班日常用语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
三、主要职责
1. 教务处:制定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别普通话水平测试及相关业务培训;检查教材编写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 学生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学生对正确使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完善的学生语言能力评估体系。
3. 团委:引导和支持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语言沟通技巧;举办主题鲜明的文化节等活动。
4. 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需密切关注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习惯;配合其他部门完成阶段性目标。
四、考核评价
1. 每学期末将对各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
2.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设立专门基金用于支持后续创新性项目的开发。
3.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所有。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充满活力且富有文化底蕴的美好校园!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校内分工负责制度概要介绍。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让每一位师生都参与到这项意义重大的事业当中来,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