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需求的多样化和人们对健康关注的提升,中西医结合治疗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医疗模式。为了规范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的设立与运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设立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场地条件:门诊部应具备独立的诊疗区域,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并且要符合国家关于医疗机构建筑规范的要求。同时,还需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设备。
2. 人员配置:至少需要一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持有中医类别执业证书的专业医生;另外还必须有一名以上经过正规培训且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药剂工作。
3. 设施设备:需拥有满足日常诊疗活动所需的常规检查仪器如血压计、体温表等基础医疗工具外,还应当准备一些专门用于中医诊断与治疗的相关器具比如针灸针、拔罐器等。
二、服务范围
1. 中医诊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灸推拿按摩疗法、中药汤剂调理等传统治疗方法;
2. 西医诊疗服务:涵盖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急诊急救处理等内容;
3. 健康咨询指导: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建议。
三、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以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所有操作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
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此外,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上报上级机关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严格把控可以有效保证此类机构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医疗服务。希望每位从业者都能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努力打造一个让社会满意的健康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