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其职业操守与行为规范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了维护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
律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隐私。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执业纪律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对案件进行不实报道或评论,影响司法审判独立性。同时,律师不得从事虚假承诺、欺诈性宣传等活动,损害行业形象。
三、专业能力
律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保持知识更新。律师在承办案件时,应当全面了解案情,认真调查取证,严谨分析论证,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律师可以寻求专家咨询或者团队合作,但必须保证最终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社会责任
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律师还应当支持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此外,律师应当加强与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进程。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律师,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事务所也应对本所律师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违规事件的发生。
总之,《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旨在通过明确要求和严格约束,促使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维护者和坚定捍卫者。我们相信,在全体律师共同努力下,我国律师队伍必将更加壮大成熟,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