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税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部门及员工。
一、发票领购与保管
1. 发票领购: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领购工作。领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领购手续。
2. 发票保管:领购后的发票应存放在保险柜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携带或借用发票外出使用。
二、发票开具
1. 开具条件:只有在实际发生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严禁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
2. 开具流程:业务部门在确认交易完成后,向财务部提交开票申请单。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开具发票,并将发票交付给客户。
三、发票认证与抵扣
1. 认证时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超过期限未认证的发票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2. 抵扣要求: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且已通过认证。
四、发票检查与监督
1. 定期检查: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内部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发票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