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安保卫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部门、员工以及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形象。
第三条 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依靠群众、齐抓共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单位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卫委”),由单位领导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委员。保卫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保卫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2. 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3. 处理重大案件或突发事件;
4. 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等。
第六条 各部门需指定一名专兼职治安员协助开展具体工作,并定期向保卫委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状况。
第三章 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 建立健全门禁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登记。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
第八条 加强重点部位监控力度,在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场所安装高清摄像头,并安排专人值守巡查。
第九条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同时确保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且位置明显易取。
第十条 对外来访客实行预约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或其他敏感区域。
第四章 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 对于积极履行治安保卫义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造成损失或者安全隐患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制度时,须经保卫委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上就是《治安保卫制度完整版》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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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并未涵盖所有可能涉及的具体情形,请根据自身需求调整完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