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物资的集中采购与供应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2. 经济高效原则:通过规模效应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采购成本。
3. 质量优先原则:确保所采购物资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4. 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各类潜在风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设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公司的物资采购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第五条 各分公司需成立相应的物资管理部门,并明确岗位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第六条 项目部作为物资使用的主体单位,在物资需求计划编制、进场验收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章 物资采购流程
第七条 物资采购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对于单笔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采购事项,必须经过公司总部或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工程进度安排、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时间表。
第九条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企业合作。同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更新维护。
第四章 物资供应管理
第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应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信息,按照施工进度安排及时组织货源配送到位,避免因物资短缺影响正常施工。
第十一条 加强对入库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每一批次材料均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完善库存管理制度,科学预测需求量,合理控制库存水平,防止积压浪费现象发生。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由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将物资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内容,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上即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全文,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