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配备和使用的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执法车辆、应急车辆等。凡涉及公务用车的使用、调度、维护、费用报销等相关事项,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管理职责
1. 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包括车辆调度、日常维护、驾驶员管理、油耗统计及费用审核等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相关费用的预算安排与报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3.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违规使用、私车公养等现象的发生。
三、车辆使用原则
1. 合理调配: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安排车辆使用,避免资源浪费。
2. 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油耗控制、维修保养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3. 安全第一: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4. 公开透明:车辆使用情况应如实记录,接受内部监督和检查。
四、车辆调度与审批
1. 各部门因公务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需临时用车的,应先电话报备,事后补办手续。
3.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务车辆,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
1.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和费用可控。
2. 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与保养,保持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3. 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维修或拖延处理。
六、费用管理
1. 公务用车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须凭合法票据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2. 费用报销需附带用车申请单、行驶记录、发票等材料,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入账。
3. 对于超支或不合理支出,不予报销,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遵守交通法规。
2.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或用途。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驾驶员,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停职处理或依法追责。
八、监督与问责
1. 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定期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九、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促进单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