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78199】为加强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及投产过程中对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涵盖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艺流程改造等各类建设项目。无论项目规模大小,均需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职责分工
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前期的安全评估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三同时”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4. 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安全设施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三同时”实施要点
1. 同时设计:在项目立项阶段,必须将安全设施纳入整体设计方案中,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
2. 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内容。施工过程中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 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安全设施未达标或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监督管理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每一项建设项目都能做到安全先行、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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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