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是法律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会见,律师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为其辩护做准备。因此,一份规范、详实的会见笔录不仅是律师工作的记录,也是后续法律程序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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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
会见时间:2025年4月5日 14:00-15:30
会见地点:XX市看守所第X号会见室
会见律师:张某某(执业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
被会见人:李某某(涉嫌盗窃罪,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一、会见目的
本次会见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李某某对所涉案件的基本陈述,确认其是否知晓相关权利义务,同时向其说明律师的职责及下一步法律程序安排。
二、会见内容记录
1. 律师询问李某某是否清楚自己所涉案件的性质及指控内容
李某某表示,其已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并对其中指控的盗窃行为有一定了解,但对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尚有疑问。
2. 律师询问李某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李某某称,案发当天其确实曾进入某商场仓库,但并未携带任何物品离开。他解释称,当时是因个人原因误入该区域,并未实施任何盗窃行为。他表示愿意配合调查,但希望律师能帮助其澄清事实。
3. 律师向李某某说明其享有的权利
律师向李某某详细说明了其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 有权获得律师辩护;
- 有权对侦查机关的讯问进行陈述和辩解;
- 有权申请回避;
- 有权对证据提出异议等。
4. 律师询问李某某是否接受过刑讯逼供或非法取证
李某某表示,在侦查阶段曾被多次询问,但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胁或强迫。他表示愿意如实陈述事实。
5. 律师向李某某介绍案件后续程序
律师告知李某某,本案即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随后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律师表示将积极为其收集有利证据,并准备出庭辩护。
6. 律师询问李某某是否有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李某某表示目前没有新的信息需要补充,但希望律师能尽快与其家属联系,以便家属了解案件进展。
三、律师意见
根据本次会见情况,律师认为李某某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尚有争议,建议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并考虑是否申请调取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同时,建议李某某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律师工作,避免因情绪波动影响案件处理。
四、会见结束时间:2025年4月5日 15:30
会见律师签字:张某某
被会见人签字:李某某
备注:本笔录仅为律师会见过程的客观记录,不构成任何法律结论或定性判断。如需进一步法律分析,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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