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学校教育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关爱为先:以留守儿童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尊重其人格尊严,注重心理健康和情感关怀。
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日常监管与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及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构建全方位关爱网络。
4.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留守儿童的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高工作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信息摸底与动态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及时。
2. 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鼓励外出务工家长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孩子保持联系,定期沟通交流。同时,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等,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
3. 提升学校关爱服务功能
学校应设立“爱心教室”或“心理咨询室”,安排专人负责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和心理疏导。鼓励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关注其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4. 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鼓励和支持公益组织、志愿者团队、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行动,通过助学、助困、助教等形式,提供多样化支持。
5.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相关政策补贴,确保关爱工作有资金、有人员、有阵地。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强化督导检查
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我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络表
(此件公开发布)